我們對社會的要求

我們對社會的要求


我們對社會大眾的基本要求-我們自己的罪


要求:轄區警方;和社會局人員;和社福團體,和媒體記者;和里長辦公室人員;和鄰居;和一般社會大眾:


*祭拜及紀念往生親人


不可干預我們如何對往生的蔣琴和蔡阿城有道歉言論和罪惡感。


不可干預我們如何祭拜及紀念蔣琴和蔡阿城。


不可干預我們如何祭拜及紀念張文耀。


*超自然信仰


不可干預我們的超自然信仰。


任何人對我們:不可把祭拜往生者和一般宗教信仰混為一談。


任何人對我們:不可把超自然信仰和一般宗教信仰混為一談。


*預立遺囑


我們寧願讓財產被充公,也不要讓它被外人和親戚搶走。


我們要預立遺屬:不讓所有非共同生活之親戚有財產繼承權。


排除下列類型之親戚:


•1.連續多年未來往之親戚:

家人張文耀的其餘四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及子女。


•2.家暴親戚:

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及其配偶及子女。


•3.非共同居住生活之親戚:

二舅蔡金全和三舅蔡三村及其配偶及子女。


*保護令


不可干預我們:提告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家暴;並且申請家暴保護令。


申請家暴保護令:


•禁止接近:

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禁止接近我們;禁止和我們電話交談;禁止和我們網路交談。


•禁止金錢流動:

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不能和我們有金錢流動;不得有財產繼承權;我們寧願讓財產被充公,也不要讓它被外人和親戚搶走。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醫護的選擇性同理心

保險員教唆傷害:案外案

住家惡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