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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社會的要求

我們對社會的要求 我們對社會大眾的基本要求-我們自己的罪 要求:轄區警方;和社會局人員;和社福團體,和媒體記者;和里長辦公室人員;和鄰居;和一般社會大眾: *祭拜及紀念往生親人 不可干預我們如何對往生的蔣琴和蔡阿城有道歉言論和罪惡感。 不可干預我們如何祭拜及紀念蔣琴和蔡阿城。 不可干預我們如何祭拜及紀念張文耀。 *超自然信仰 不可干預我們的超自然信仰。 任何人對我們:不可把祭拜往生者和一般宗教信仰混為一談。 任何人對我們:不可把超自然信仰和一般宗教信仰混為一談。 *預立遺囑 我們寧願讓財產被充公,也不要讓它被外人和親戚搶走。 我們要預立遺屬:不讓所有非共同生活之親戚有財產繼承權。 排除下列類型之親戚: •1.連續多年未來往之親戚: 家人張文耀的其餘四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及子女。 •2.家暴親戚: 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及其配偶及子女。 •3.非共同居住生活之親戚: 二舅蔡金全和三舅蔡三村及其配偶及子女。 *保護令 不可干預我們:提告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家暴;並且申請家暴保護令。 申請家暴保護令: •禁止接近: 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禁止接近我們;禁止和我們電話交談;禁止和我們網路交談。 •禁止金錢流動: 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不能和我們有金錢流動;不得有財產繼承權;我們寧願讓財產被充公,也不要讓它被外人和親戚搶走。

停用Meta的原因

停用Meta的原因 下列是我決定:永遠停止使用;Meta集團旗下各網路平台的原因: *家暴親戚: 大舅母張麗芬和姨母蔡玉滄用那個當作藉口;教唆我的失智家人對我家暴。 大舅母張麗芬一直連續:叫唆姨母蔡玉滄,跟失智母親說;我在社群平台有留什麼內容; 然後失智母親就連續一直用那個當藉口;來對我家暴。 我的社群留言內容越多;被家暴的藉口就越多。 好像蔡玉滄是檢察官;我的失智母親是劊子手;蔡玉滄連續多次用同樣的藉口;教唆失智母親對我執行死刑。 我的社群留言內容越多;家暴親戚給我的罪狀就越多。 我的社群留言內容越多;所謂的犯罪證據就越多;我就被處刑越多次。 *被指控冒充他人身份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的助理群;聯合整個民進黨籍立委的助理群;檢舉我冒充他人身份。 民進黨人一直按我的個人頁面上的檢舉按鈕;說我冒充一個叫做xxx的高志鵬助理。 *被指控分身帳號 臉書管理員說我一個人用兩個帳號;懷疑我用假名字;要我上傳身份證影本;證明我的本名真的叫xxx。 *各種其他罪名 臉書管理員給我莫須有的罪名把我停權。 只是給某些特定類型的網友的發表內容按贊;就被連坐處分;所有按贊的用戶全部通通停權。 注意:我的IG從來沒有發表過任何內容;我只有使用臉書;但他們還是指控你有在IG特定類型網友的圖片底下按贊;就說你涉及「性剝削」把你停權。 注意:IG沒有分享功能;如果被停權;也應該是因為臉書和Thread的分享;而不是因為IG的按贊。 上述這些:都是各自獨立的原因;如果有關聯;都只是案外案;巧合都是跟高志鵬助理張志維有關。

醫護的選擇性同理心

醫護的選擇性同理心 超人只救自己人 美國華納電影《蝙蝠俠大戰超人》:超人是沒有事先用頭腦計畫做行動的超能力者;遇到突發狀況時也面臨臨場判斷能力不足。 片中:超人在記者女友去採訪恐怖組織的時候,只救女友一個人而已;恐怖組織成員在濫殺無辜時,超人完全袖手旁觀。 反對者說:「什麼人是你認為不該救的?」「什麼人是你認為該救的?」 這是只救得了自己和朋友的超人;超能力者只救得了自己和自己親愛的朋友。 *醫護也只救自己人 醫護人員就是只救得了自己的超人。 只會不斷對特定權貴家族的病患一家人拍馬屁;尤其是人瑞權貴。 不該救的人:還沒有活到超過平均餘命的年輕病患;醫生把自己當成是算命先生,把自己當作是閻羅王,為每個病患預測死亡日期。 為全部的下等人年輕病患編寫生死簿,強行宣判生命倒數計時。 *語言像審判,態度像輕蔑 醫生講話的言論內容像算命先生,當面給予病患及家屬宣判生命倒數計時。 好像自己是閻羅王,又好像自己是戒嚴時代的法官,喜歡給人判死刑。 只知道尊重權貴血統的人瑞病患一家人。 跟病患及家屬對話的語氣,就是很不尊重對方的感覺;感覺醫生很不尊重生命,就是俗稱的「看診態度輕浮」。 這種語言與態度,不只是冷漠,更是一種制度化的暴力。 *媒體只歌頌長壽 以年代、三立、民視為首的媒體,其新聞節目好像一定要有「活很久」才算活。 媒體只知道強調某幾個人(特別是權貴),竟然XX歲了還在世。 人一定要是人瑞,媒體才會承認他們曾經活過。 年輕人過世,媒體冷處理;人瑞過世,鋪天蓋地;這是對生命價值的選擇性認可。 *醫護名嘴的馬後炮 電視台或網路媒體的談話性節目,每當有公眾人物過世,就有一大群特定醫院的醫護人員上節目自我宣傳。 醫護名嘴馬後炮:就是太晚發現罹癌才這樣;如果能早點發現,就永遠不會失能、永遠不會生病。 醫護把過世的人,當成是之前別家醫院醫術不好;如果早點來我們醫院看,就永遠不會失能、不會生病。 這種說法不只是自我推銷,更是對死亡的消費與責任的推卸。

惡房東讓我家人租太久

店面惡房東-讓我家人租太久 太子長春大樓-神召會中心 惡人宗教團體神召會中心;洗腦我父母40年;竟然連續租那麼多年;我家人明知台北市的店面租金很貴;還連續租那麼多年;從來不換地方。 大約20年前我建議父母改搬到公有傳統市場去;然後只開假日就好;營業時間比照花博公園農民市集;只開週休二日。 我家人只説「做到倒店」四個字。然後就繼續維持現狀。 意思就是説:這輩子第二個租屋處;待得比第一個租屋處租的日子還短;很沒面子。 為什麼自己的生涯規劃要讓房東來決定? 神召會只是房東而已;又不是我們的什麼人。 真正厲害的人是像遊牧民族一樣到處玩搬家。 而且成本不會用在裝潢上面。 別人開店的電費支出也比我們少。主要還是別人開店大多不是密閉式環境;夏天只要電風扇不用冷氣。

保險員教唆傷害:案外案

保險員教唆傷害:案外案 *1.人力銀行業者 請人力銀行業者:《104人力銀行》不要理會我家人冒充我的名義寄出的履歷信。 只要看到有寄件人名字叫做xxx;就是我家人擅自冒充我名義寄的履歷信。 *2.紅磡餐廳黃x達 在大約2005年的時候: 《紅磡餐廳》澳門籍黃姓中年點心部主廚黃x達;和年齡跟我差不多的「領班阿吉」: 事後一直跟自己的朋友或跟自己的客人說我怎樣。 一群退休的餐廳同業;每天游手好閒;到處假裝客人去找各大餐廳員工聊天; 然後紅磡餐廳的員工:就一直跟自己的客人說我怎麼樣;不只跟客人說;員工在非工作時間,也一直跟自己的同行好友說我怎麼樣。 然後那些人就跑來我家人開店的地方;講給我家人聽;一直跟我家人講說紅磡餐廳的員工怎麼批評我。 等於是黃x達叫人來跟我家人說我壞話。 *3.黃x達的好友-楊貴年和張家珍 澳門籍中年男子楊貴年;和中年退休女子張家珍: 他們一直故意連續跑來我家人開店的地方;或者是假裝在我們附近商店買東西遇到我家人; 想要跟我家人說以黃X達和阿吉為首的紅磡餐廳員工說我怎麼樣。 把黃x達怎麼罵我;講給我家人聽;等於是黃x達叫人來跟我家人講我壞話。 •3-1.楊貴年 《雅苑粵菜海鮮樓餐廳》澳門籍廚師楊貴年: 楊貴年說: 「他只會站在旁邊看」。 「他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他說一項才做一項」。 「他一次只能做一樣事情」。 「被動」。 「給人家做就要主動」。 「他這個小孩子不知道怎麼說他,有夠被動的」。 楊貴年原本就在《常暉大樓》租房子。 他所屬的雅苑餐廳改搬到《台北小巨蛋體育館》附近。 但他還是一樣繼續租那邊沒有搬走;猜測已離職。 要求楊貴年:活動範圍禁止和我們重疊;因為我家人看到他會把他當朋友而跟他聊天。 他只會說黃x達怎麼批評我;他只會一直代替黃x達說我壞話。 禁止出現在我們家附近的連鎖超商;禁止出現在我們家附近的台灣企銀分行;禁止出現在我們家附近的連鎖超市;禁止出現在我們家附近的連鎖餐廳。 •3-2.張家珍 前《陶陶餐廳》員工張家珍。 大約2005年:原本位於中山北路的 《陶陶餐廳》歇業之後;一位名字叫張家禎的中年女子就完全終身處於退休狀態。 那個中年女子整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 他故意跑來我們這裡:想要跟我家人說我怎麼樣;想要跟我家人說黃x達怎麼批評我。 他只會一直代替黃x達說我壞話。 他以為這樣我家人會給他什麼好處;他以為這樣做我家人就會送給他紅包...

保險員教唆傷害

保險員教唆傷害 *概論 保險員連續教唆我家人傷害我。 他們公司:只知道保戶一家人的出身年月日;其他什麼都不知道。 完全針對我一個人作為攻擊目標。 以主任柏傳璧為首的《新光人壽大新通訊處》: 一直連續教唆我家人傷害我。 每天跑來笑我們開店生意不好;叫我家人趕快把店收起來。 說:「趕快讓你兒子去找工作啦」。「走出去走出去」。 他們的上級要求每個保戶的第二代一定給人請;為了給他們買保險而去給人請。 一直要求要「保戶接班」。 要求每一個保戶的第二代;全部都要去知名大企業做正職工作;不能只是自由業或自行創業。 他們保險公司私底下對保戶一家人做徵信;查每個青壯年保戶有沒有勞健保紀錄和繳稅記錄;沒有繳稅記錄和勞健保記錄就是沒有給別人請; 還要求勞健保的投保;一定要是知名大企業;不能是自行加入職業工會。 青壯年如果沒有給人請:就叫所屬通訊處給青壯年的父母逼迫沒謀生能力的子女去找工作;為了給他們買保險而去給人請。 我的勞健保紀錄是自行加入職業工會;至於所得稅;我個人不是公司負責人;所以我個人從來沒繳過所得稅。 他們公司分別從2005年和2012年對我犯罪兩次;第一次犯罪的時間和第二次犯罪的時間差了七年之久。 只要我們一家是他們公司的保戶;他們公司的上級就會有計畫性的派通訊處員工跑來教唆我家人傷害我。 *政府的線上投訴系統 我要上網去衛福部的社群平台投訴新光人壽保險公司;他們涉及教唆傷害罪和妨害自由罪。 我沒有辦法打電話。不管是打衛福部專線電話還是打110;我都沒有辦法。 如果我上網在線上版110打字;警察還是會打電話到我家;電話都是我家人再接的;要透過我家人;第二個難題是我無法過陌生人講電話。 衛福部有1957諮詢專線;我一樣無法打電話;我找到1957臉書粉絲團還有1957 Line官方帳號。 我要用1957 Line官方帳號打字投訴新光人壽。 然後在自己家附近的老人長照中心和社工約見面;和社工約見面談話;我無法和人約去營業場所談話;只能在長照中心和社工談話。 新光大新2005年第一次對我犯案是因為我剛從學校畢業;2012年第二次對我犯案是因為我父母的其中一人快要滿65歲。 他們只知道我們一家人的出生年月日;其他什麼都不知道。 *跟騷法保護令 美國有騷擾罪:跟家暴還有跟騷法一樣有保護令。 只要是未來可能會再犯案;就符合保護令的要件。 新光人壽大新通訊處:他們兩次對我犯罪的時間;差了七...

住家惡鄰

住家惡鄰 我們的住家是自己買的房子;位於台北市中山區中原里第7鄰。 大約從1993年開始:唯一跟我們家共用樓梯口的黃先生;亂租房子給別人。 我們家每天都有濃烈的二手菸味和劇烈的保齡球震動搖晃;嚴重妨害安寧;同時有空氣污染和震動噪音。 尤其我們每天進出家門都要經過樓梯口;整個樓梯口都是濃烈的二手菸味。 我們家這一排房子;如果未來成功都更:共用樓梯口的鄰居變多;大家就跟以前的黃先生一樣;亂租房子給別人;讓我們居住品質下降;讓我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 我們房子買來那麼久,二十幾年來,都沒有建設公司想都更;懷疑一定是黃先生阻礙。 建設公司都是優先找戶數最多的屋主溝通;我們那一整排房子,戶數最多的屋主是黃先生。